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 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 1)要求,为做 好我校参加年会准备工作,现将有关材料转发。
请各学院按附件 1 相关要求推荐学术论文、经验交流项 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并于 5 月 19 日前报送相关材料,并将电 子版发送至创新创业办公室邮箱 673472680@qq.com。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项目汇总表.wps
附件3: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pdf
创新创业学院
202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