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2023级新生按自动放弃 入学资格处理决定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 2022 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工作的通知》 (桂考院〔2022〕207 号) 以及《广西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 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2023 级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继教发〔2023〕 1 号) 、《广西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缴费及 管理工作的通知》继教发〔2023〕 3 号) 等文件的规定,我校严格组织实施 2023 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及报到注册工作。该项工作从 2023 年 1 月 5 日开始至 3 月 31 日结束。
截至 3 月 31 日,共有 168 名学生未按期交费注册,其中有 75 名学生 未按期报到,93 名学生报到未缴费注册。经我院研究决定,对这 168 名学生 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3 年 5 月 8 日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若无异议,公示 期满后即视为所涉人员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我校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学 信网) 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若有异议,需本人在公示期内 (以寄出时间为准) 提交纸质申请(模板见附 件 3),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予以补办,补办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1 日至 2023 年 5 月 14 日,提交申请但逾期未补办的人员仍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本公示视为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决定的送达。
纸质申请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 19 号广西外国语学院继续教 育学院 (大学生创业园二楼)
联系人:彭学新
联系电话:19968014445。
附件1: 2023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未按期缴费注册的学生名单.xls
附件2:2023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未按期报到的学生名单.xlsx
广西外国语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5日